各镇(乡)、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清远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清人社〔2024〕13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连州市农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委会申报评审专业:农学、园艺、植物保护、畜牧、兽医等。
连州市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委会申报评审专业:建筑、机电(含电力)、林业、水利水电、交通运输工程等。
2.我市中小学、中职教师职称评审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另行通知。
3.乡村工匠、档案、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新闻、纺织工程、党校教师等其他专业或系列职称申报评审资料按照清远市人社局通知要求执行,详见附件1。
二、申报途径
1.实行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相结合的送审方式,除另有规定的行业或地区外,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下称网上申报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同时提交申报电子材料。本年度各专业职称评审通知可在系统查阅。
2.企事业单位申报人进入网上申报系统人事管理单位检索本单位(部门),如检索失败,请及时联系我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开设账号。开设账号需递交表格和资料见附件2。
3.申报乡村工匠的,通过“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管理系统”(http://yzb.joinken.cn/xcgj)进行申报,要对照省职称评审有关政策及最新乡村工匠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申报网站可下载),下载打印《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表》、《证书、证明材料》,交由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单位填写《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出具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并在系统上传。纸质申报材料依次报送至连州市农业农村局、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审核意见后,自行报送申报材料至清远市相关材料受理点。
4.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除有特殊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原则上要求提供2024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jxjy/home)。继续教育业务咨询:0763-6623103(市人社局培训教育股)。
三、审核要求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照清远市职称评审通知要求,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工作群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单位根据评审资料要求在相应表格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申报人根据评审通知清单要求将材料一并报送相应人社部门审核。对于职称申报材料或程序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据《广东省职称评审纪律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四、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和材料受理点
1.我市设立初级职称评委会的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至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2.材料受理点:连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联系电话:0763-6667036;地址:连州市连州大道西119号人力资源综合大楼五楼。
连州市农业农村局(仅受理乡村工匠系列)市场信息化合作交流与科技教育股:联系人廖桂婵,联系电话:0763-6639009,地址:连州市湟川北路144号连州市农业农村局2号楼3楼。
五、其他事项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7号)要求,向社会公布我市目前设立的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详见附件4。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清远市现行职称改革政策规定和2024年度通知执行。
附件:1.《关于做好清远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及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清人社〔2024〕133号)
2.信息一览表
3.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申报指南
4.2024年连州市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
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6日